中新经纬6月5日电 5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优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就优化提取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基于各类购房提取情形,职工自主确定提取频次,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确有需要的,可到经办银行网点办理。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一)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消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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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北京市外的户籍地(或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2026年6月5日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提取资金金额可合并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日本《政治资金规正法》中对于向公职候选人政治活动进行捐赠有严格规定。高市此举是否涉嫌违反相关法律引发巨大争议。日本法政大学教授白鸟浩指出,关于礼品发放目的及相关资金来源,高市对国民负有说明责任。但在此之前,高市本人的道德水准已受到质疑;在“黑金”丑闻看似告一段落的氛围下,此举难免被解读为自民党在众议院选举中议席增加后的自满与傲慢。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
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应当严格遵守告知承诺制。对于违规提取行为,一经发现,将被计入住房公积金信用记录,相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将在规定期限内受到限制。(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付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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